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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工程違法 不良示範

公共工程違法 不良示範

斥資二十餘億元的基隆火車站新站工程,未取得建照或特種建物執照即動工,整個開發程序違法,被勒令停工,公共工程做了不良示範。
配合基隆火車站暨西二西三碼頭都市更新案,火車站站體南移二百公,市府人員早在三年前都更相關會議時,就已經發現新站設計有問題,建築法規不符,無法發照,建議鐵工局修正或循特照方式解套。
民國一百年十二月間,市府都市設計審查委員會審查火車站新站區時,即點出南站屋簷與外牆超出建築線,必須修正;月台在道路下方違反規定,必須變更都市計畫程序解決。
不過,鐵工局未完成相關作業,就逕自在一百年底動工。市府人員也不以為意,沒有追查到底,放任鐵工局施工。
直到營建署預審小組審查基隆火車站新站特種建築執照時,違反都市計畫法的部分無法解套,鐵工局才走回頭路,也因此,先上車後補票的行逕才曝光。
在這段期間,鐵工局人員便宜行事,以拖待變,而市府人員也未積極處理,反正是國家重要建設,睜隻眼閉隻眼,文來文往,以致被市議會批「自廢武功」。
中央忙著政爭,地方建設也在文字遊戲裡虛耗,還引來公共工程帶頭違法的罵名,實引以為鑑,現在從頭開始,為時不晚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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