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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歲少女 遭父性侵10年

17歲少女 遭父性侵10年

「媽咪我告訴妳喔,我爸爸喜歡看A片」,一名住在啟智安養院的陳姓智障女,寫字條給女輔導員,女輔導員覺得有蹊蹺,查出女童過年返家團圓時,遭生父性侵長達近10年,合議庭重判9年6月,須強制治療。

檢審查出,陳姓男子(47歲)於19年前與妻子離婚,將當時7歲的智障女安置在啟智教養院,只在每年春節帶回家,1997年初她回家過年,父親半夜偷溜進房內性侵她,隔年她返家過年也遭性侵。

之後連續兩年父親來接她回家過年,她不肯返家;經教養院輔導員勸導,她始同意返家過年,但從2001年至2005年,年年遭父性侵。

直到4年前,她寫張「媽咪!我是不是壞小孩,我告訴妳喔,我爸爸喜歡看A片」紙條給女輔導員,女輔導員認為不尋常,經詢問才知她遭生父性侵近10年,報警調查。

陳姓男子否認性侵女兒,辯稱為女兒洗澡時,發現女兒陰道有白帶,以手指伸入陰道摳除,可能因而弄破女兒處女膜。

一審法官認定他逞獸慾,判刑7年6月,他不服上訴。台中高分院仍認定陳長期性侵女兒,改依「一罪一罰」從重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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