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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治時期台灣三大民變

清治時期台灣三大民變

1.朱一貴事件 :朱一貴(1690年-1722年)原名朱祖,中國清朝早期福建漳州人,1713年隨移民潮移民臺灣,年輕時曾任衙役,後為傭工、種田為生,在鴨母寮(今高雄縣內門鄉)以養鴨為業,為人豪爽好客,有「小孟嘗」、「鴨母王」之稱。
1721年,1721年臺灣知府王珍作威作福,民怨沸騰,朱一貴與眾友人遂商議舉事,眾人推朱一貴為盟主並以己身朱姓及反清復明為號召,不久即以結盟拜把及豎旗招人的方式聚眾千餘人,由羅漢內門(今高雄縣內門鄉)開始,出襲岡山,進占府城。同時下淡水粵籍角頭領袖杜君英招人相應,攻下鳳山縣城,諸羅縣城亦由另股群眾攻下,朱一貴稱義王,開府郡治(臺南市大天后宮),建國號大明,年號永和。由於所部概屬烏合之眾,缺乏政權規畫與統治能力,開國不及兩個月,清軍控制全臺,朱一貴被處死。

2.林爽文事件:台灣清治時期三大民變之一。1787年1月16日因臺灣知府孫景燧取締天地會,逮捕天地會領袖林之叔伯,林爽文率軍劫獄反抗,號稱50萬眾響應,1月18日(陰曆11月29日)攻下彰化,殺臺灣知府孫景燧,進駐彰化縣署,自稱「盟主大元帥」。1月20日(陰曆12月1日)北路的王作、李同也率眾響應,殺淡水同知。又向北攻下新竹竹塹城。建號「順天」,往南攻打諸羅等地,福建陸路提督署台灣兵備道柴大紀力守。鳳山天地會領袖莊大田亦集眾起兵響應,至2月全台除南部臺灣府、諸羅,中部海港鹿港外均陷落。
後來清廷又派陜甘總督大學士福康安、參贊大臣海蘭察共率綠營兵8000於12月10日(陰曆11月2日)自鹿港登臺,上岸後再招台兵6000共14000兵力,與林爽文30000兵力雙方大戰於八卦山。福康安先後收服彰化、嘉義等地。爽文敗逃走集集、水沙連(今南投縣魚池鄉)等地,1788年2月10日福康安令人說服當地原住民(南島語族)於老衢崎(今苗栗、竹南一帶)生擒林爽文。此事清廷僅派不足4萬大軍,費時一年四個月才平定,之後清皇乾隆為了「嘉」獎諸羅義民「義」舉,而將諸羅改名「嘉義」。

3.戴潮春事件:台灣清治時期三大民變之一,也是時間最久者,自1862年起事至1865年平定,共歷時四年多。事件起因乃官府鎮壓天地會所致,影響範圍北至大甲,南至嘉義,遍佈整個台灣中部。雖然起事者為戴潮春,但與事者中包含各地土豪,其中以林日成、洪欉等最有勢力。
由於當時清廷正與太平天國交戰,無力管轄台灣民變,加上參與事件者包含各地大小土豪,在起事當地頗具影響力,因此初期清朝僅能依靠霧峰林家等土豪鄉勇勢力抵抗。直到1863年丁曰健與林文察相繼赴台平定後,戰情才急轉直下,於1865年初結束。事件之後,霧峰林家因平定有功,一躍而成為台灣中部最有勢力的家族,但也種下日後官府與林家之間仇恨的種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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