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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價賣槍坑老闆 賺6萬判6年

高價賣槍坑老闆 賺6萬判6年

田姓男子為許姓老闆牽線,向葉姓友人買槍,田、葉卻協議抬高價錢賣許男,私下分帳;後來許男持槍強盜時,彈匣掉地上行搶不成,認為買到爛槍,憤而供出葉男,葉也咬出田男分得6萬元,田男因此被新竹地院依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處有期徒刑6年,併科罰金15萬元。
98年9月,田男在許男經營的「圓願茶行」工作,得知許有意買槍,便轉介生意給葉姓友人,並跟葉說「老闆滿有錢的,可以高價賣他」;3人到新竹縣山區試射後,許很滿意,以13萬元購得仿貝瑞塔M9改造手槍1支、子彈15發,葉拿7萬元、私下分6萬元給田男。
98年9月27日,許男拿著新買的手槍,到台中市一家藥妝店強盜,但因卡彈,拉槍機時彈匣不慎掉在地上,彈出1顆子彈,許男來不及撿就逃離現場,子彈被警方扣住,氣得打電話要田問葉「為什麼改造的槍這麼貴,又這麼爛!」結果隔天在台南伺機行搶時就被逮,他認為都是爛槍害的,憤而供出葉男。
「我們要交易槍、彈或毒品一定都有風險,如果不是熟人媒介不敢去交易,我也怕黑吃黑。」葉男供稱,他是在田男慫恿下才販賣槍枝,交易也是田男從中撮合,一直要他提高價錢,「我也想不到1支改造手槍可以賣13萬元。」
田男則供稱,當初許男因亂花錢有經濟困難,想要買槍,僅介紹許、葉認識,後續交易都不知情,並未經手槍、錢,更沒有拿6萬元,只有許男抱怨槍枝性能不好時,代為聯絡葉。
但法院綜合3人說法,認定田男不但一手促成交易,且還載2人到山區試槍,促成槍、彈交易之目的,認定他共同販賣槍、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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