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新話題
打印

二房東

二房東

「一人公司」正當道,一層樓中擠滿一大堆老闆、各行各業都有,已是常見景象。房仲業者說,近來最流行的房市投資術,就是當辦公室二房東。只要掌握「慎選物件、精算成本、明定合約」三大原則,就能輕鬆坐享高報酬。

平洋房屋副總經理李珠華指出,因應一人公司興起,近來市場很流行當辦公室二房東,投資人先租屋再加以改裝、隔間,然後轉租出去,從中賺取房租價差。 李珠華舉例,若在台北市東區捷運站周邊,用5萬元租下45坪的空間,隔成七間小型辦公室出租,共用衛生設備、茶水間、公共會客區,並由二房東提供寬頻網路、辦公鐵櫃、書桌、書報,並且定期清潔。

這樣的情況下,每間月租約1.8萬元。滿租時,二房東每月固定收入有12.6萬元,扣除原房租和固定雜支,每月淨收益約有5萬元。收益穩定又不需太多成本,很適合退休族入場。

想當辦公室二房東,首先要慎選地段與物件。李珠華說,靠近捷運站與銀行、郵局,位於辦公商圈,是最基本的條件。由於商辦的群聚效果使然,最好在現有的辦公商圈中找尋投資標的,合適的地點很重要,否則會有不易轉租、閒置率過高的風險。

此外,辦公室二房東得先建立成本概念。除了要計算好初期成本外,還要懂得與屋主談判,一定要用低於市場行情的價碼承租;如此一來,轉租時才能倍數抬高租金,拉大獲利空間。

李珠華強調,依民法規定,二房東轉租需大房東承諾,否則無效。因此,想當二房東要先取得原房東的同意,排除契約中不能「轉租」、「出借」的約定,在法院公證下保障續租和同意轉租權利,而且最好簽訂長期租約。

除了考慮上述三大原則外,二房東租房前,得先弄清楚那一種房子可以設為營業用或設為公司的地址。李珠華說,首先,二房東可看建物使用執照,是否登記為商業區或是住辦用途。接下來,審核權還要依各縣市政府法規認定標準,如台北市要看地籍圖。

最重要的是,不要以為樓下設公司,樓上就一定能設,一切都要看使用執照上各樓層所記載的用途。若投資人沒事先看清楚就貿然承租,二房東美夢恐怕就做不成了。 李珠華提醒,二房東也需繳稅。若房客要報稅,國稅局會針對契約把二房東列為課稅對象。房客呈報租金抵扣所得稅時,不管承租對象是大房東或二房東,只要取得申報所需文件,即可進行申報,國稅局會依文件認定房東的全年租賃所得。投資人可得把稅金也納入成本考量。


分時轉租 財源廣進

第一類是一樓店面老闆或二房東另闢錢途妙招。主要生財途徑有四種:

一、小店面採分時彈性換班:「我是早餐店老闆,只營業到早上十一點,下午想出租,大家分攤房租..」這類的報紙廣告字眼,相信很多人都看過,鑑於店面租金動輒八萬、十萬、甚至台北市忠孝東路SOGO的店面,月租還高達二十五萬元、五十萬元的,所以有些開餐廳的房東會把中午、晚上等不同時段,將騎樓、庭院空間出租,來分攤自己的店面租金。

二、騎樓出租給攤販:在大型百貨商圈、夜市附近,多半都可以看到店家當起二房東,把前面的騎樓再出租給攤販擺攤子、作生意,二房東可以收到攤販支付的租金,以cover昂貴的店租,而攤販在店家門口擺攤,不但有燈光、享受人來人往的客戶人潮,也可以順便吹吹冷氣、遮風避雨。

三、店面一角落、或一部分出租給專櫃:這種二房東經常是屈臣氏、誠品商場、加樂福量販店等比較知名的連鎖店,這類大型知名的連鎖品牌挾其知名度和聚客力,雖然向建商承租的賣場面積,動輒一百坪,甚至二、三千坪,有一定的租金壓力,但其招租招商能力也可適當稀釋部分店面租金成本,更可藉由整合不同品牌的專櫃進駐,凝聚人潮。

合法攤位 另類淘金
四、停車場貨櫃車的「合法攤位」:您是商圈停車場的老闆嗎?將貨櫃車隔成一個個「合法攤位」出租,賣花、賣早午餐點…,這將會是最時尚的賺錢奇招。

除店面承租者有許多當二房東的管道,一般上班族、小市民、承租辦公室自營商老闆,也都有當二房東的五花八門管道。


第二大類即公司行號設籍屋。

第一個當二房東途徑,是有些土地使用分區屬商業區的房子,若承租戶腦筋動得快,就可以出租給他人公司設立公司營利事業登記。

熱門商圈 寸土寸金
至於第二個途徑,則是把辦公室隔成幾個二、三坪大的辦公室,出租給別人當作公司的營業據點,規模和設備等級講究一點的,就改裝以Instant Office商務辦公套房來經營。

第三大類是雅房出租,或一整層公寓、隔成三、四間小套房,個別出租,以二房東身份,分攤租金給其他分租者。這種模式在明里學區、大學城附近已非常普遍。

第四大類則是擁有黃金地段的房客,額外的福氣,可以出租外牆廣告、或看板,在寸土寸金的商圈,店面利用發揮到極致,除了分租騎樓,牆面分租的情況也非常普遍,甚至成為投資客的新興賺錢管道。


愈是店租愈高、租金報酬率愈高的地方,愈容易產生二房東的商機,也愈容易把店面分割出租出去。

在台北市東區的「一級戰區」忠孝東路四段巷子裡,一位來自彰化的小傑,才大學生,平常打扮就非常時髦前衛,為了賺學費,他不是像一般同學一樣去打工,而是和三位死黨同學一起集資二十萬元,向房東租下一間四十坪的一樓店面,先花五十萬元裝潢、隔間,再隔成八個店面,一轉手分租出去,每一間店面就可以租到四萬元,一個月就有三十二萬元的租金收入,扣掉要付給房東的二十萬元,每月還倒賺十二萬元,當個年輕包租公。

搭配不同業種 提高聚客力

在台北市東區、師大商圈、士林夜市、台中市逢甲商圈、高雄市太平洋崇光百貨商圈等,像小傑這類腦筋動得快的「二房東」,都屢見不鮮。主要都是因為店面太貴,想進駐一級熱門商圈作生意的自營商,一店難求,既然店面搶不到、搶到了又得承擔可觀的租金費用,倒不如找個「二房東」分租一小間店面、或一個專櫃作作生意,既可搭配不同業種、提高聚客力,又可降低營運風險和租金支出。


陸客加持 都會區行情暴漲

究竟現在店面有多貴,綜觀全台灣三大都會區的店面行情,以交易價格來說,由於政府可望開發中國大陸觀光客來台觀察旅遊,因此帶動主要商圈店面的身價,呈三級跳,再加上房地產大行情太好,有些大型的住宅社區光是住戶就有上千人,因此附近店面身價更是立刻暴漲,光是這一年來就出現驚人的漲幅,據永慶房屋公司調查全台大型社區從預售到完工交屋的短短二、三年,漲幅約一成到七成不等。

布局未來商圈 報酬率驚人

永慶房仲集團總經理廖本勝指出,近年來「黃金店面」在全台均已一屋難求,對一般投資人來說,進入門檻也十分高,因而將投資標的轉往未來即將發展成型的大型社區周邊店面。

以台北縣來說,中和緊鄰新板特區的「元氣大鎮」社區,預售時房價每坪約十七萬,由於距離大型購物中心很近,鄰近還有其他社區大樓完工交屋,預計未來將有三千戶住戶,也順勢拉抬周邊店面的效益,目前有高達七成的漲幅,店面租金也大漲將進三倍。

至於中、南部雖然社區對周邊店面拉抬效應不明顯,但台中七期重劃區、高雄農十六新市鎮周邊店面仍有一○%的漲幅。

再看主要熱門商圈一樓店面行情,由於「人潮就是錢潮」,因此這類熱門商圈的店面租金,又更是房東族眼中的最佳淘金窟,金礦挖都挖不完。

根據信義房屋公司的調查顯示,台北市忠孝東路四段商圈的店面,每坪月租竟高達一萬三千元元之譜,一間店面至少二十至五十萬元;西門町商圈也高達一萬一千元的水準,緊追在東區之後;至於新興的信義計畫區附近,一樓店面也漲到一萬元大關。

至於台中市方面,最厲害的恐怕要以逢甲大學附近的商圈最貴了,在這裡的店面是算一間一間的,每月租金至少叫價十五至三十萬元;精明一街也要八至二十八萬元;便宜一點的可以到五期、七期重劃區找,每月一間也要三、五萬元。

高雄市也不便宜,文化中心一帶一間店面每月租金要三、五萬元;太平洋崇光百貨附近要十萬、二五萬元;凹仔底地區也要六至十六萬元才租得到店面。

節節攀升的店面租金,對於連鎖經營的品牌形經營者,經營風險相對較小;不過對於餐飲店、精品店、小吃店、服飾店這類小本生意的自營商來說,要不就產品差異化作得徹底一點,攔截人潮、掌握錢潮,否則就做個二房東,找異業專櫃或攤販來分攤昂貴的租金,要麼就分租別人的店面,小本經營到底。


熱門大樓外牆 廣告收益驚人

黃金地段的大樓或空地,其外牆廣告、「壁招」或大型帆布廣告牆,儼然也躍居為房地產市場上的另類大金礦,因為這類外牆廣告或「壁招」,往往都位於車水馬龍的「燙金鑲鑽地段」,一個月廣告收入甚至可能叫價一、二百萬元,收益頗為豐厚。

時下隨著房地產景氣燒燙燙、強強滾,一些重要路口的外牆廣告、「壁招」,或十字路口空地上的大型立面帆布廣告牆,根本是一牆難求,被業界點名的一級戰區,包括:忠孝東路和基隆路口的大樓、承德路口轉大度路通往淡水的路口、信義路和基隆路口的大樓、西門町捷運站出口等,這些都是各個廣告主指名要「上」的廣告點。

至於想租的客戶,幾乎都是以房地產廣告、企業新產品上市、或是新上檔的強打電影等為主。

前三、四個月,甚至還有台北市市長選舉和議員選舉的候選人競選廣告,也來參一腳,這些競選廣告,甚至一包都是包下三個月、半年的。

隨著這些「壁招」、外牆廣告逐漸成為各路人馬爭相進駐的大熱門,時下也衍生出一個新興行業─「壁招專業二房東」,這種新行業擁有通天的本領和人脈,專門向房東、或地主按年長期承租下來,再運用自己的人脈找特定、長期配合的廠商,按月、甚至按週,化整為零,出租給別人刊登廣告、掛房地產引導路標。

這種整批批發進來、再以零售方式出租廣告的二房東,其手法最重要的是懂得經營人脈,這也是一般房東和地主所不及之處。

不過,要注意的是,如果大樓是屬於所有住戶者,廣告收益則不能由二房東獨享。太平洋房屋公司副總經理李珠華表示,外牆張貼廣告的租金收益,依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約束,而獨棟屋在外牆上刊廣告較無爭議,但如果屬集合屋大樓外牆刊登廣告的租金收益,應屬管委會。

租賃應注意 占用騎樓地 就違法

在台灣的一樓店面,幾乎視占用騎樓視為常態,甚至把騎樓當作生財工具已是司空見慣。不過,騎樓出租給攤販或他人作生意,算是合法還是違法?

太平洋房屋公司副總經理李珠華表示,一般的一樓店面併占用騎樓地,是非常普遍的情形,有些店家甚至還間接成為騎樓攤位躲警察、抓臨檢的最佳庇護所。然而,騎樓屬大樓的公共空間,一有占用、即屬違法,所以即使「二房東」要出租騎樓空間給攤販時,也應在租賃合約中,載明取締的處罰對象。

至於縣市的店面,騎樓作生意是否會被取締,視各縣市的主管機關而不同有的做法。

以台北市為例,在車水馬龍的鬧區,騎樓以通行為主,連機車也退出騎樓,騎樓是完全淨空的。反觀在台南市,卻很體諒店家,認為做生意因空間不足,就得延伸到騎樓,只要騎樓預留通道,就不予嚴格取締。所以,還是有少數的店家,會認為騎樓是自家地,硬是將騎樓堆滿貨物或家當,甚至以鐵捲門堵上。

至於騎樓出租給攤販的租金,應該怎麼算才合理?永慶房屋協理黃增福表示,其實各店家、各縣市根本沒有一定的行情,完全視店家或「二房東」的談判手腕而定。有些分早上、中午或晚上各一個小時的時段,讓攤販在門口擺攤,租金算法是以小時計、或以一個時段計的,並沒有一個標準,最重要的是看當「二房東」的店家最好要懂得掌握不同業種的人脈,最好是每一天店門口攤販都賣不同的東西,更能提高商品組合的靈活度。


有租賃合約 大、二房東都要課稅

當聰明的「二房東」,既可節省自己的租金開銷,又可開源節流,找到和本業互補的異業房客,帶動集客加乘效果。不過,「二房東」的額外租金收入,究竟需不需要繳稅?

太平洋房屋公司副總經理李珠華表示,「二房東」也是需要繳稅的。根據民法條文的規定,「二房東」將房子全部、部分轉租,除非經過大房東承諾、同意,否則無效;「二房東」與房客訂立租約後,就必須對房客負責。

TOP

發新話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