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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車禍傷者獅子大開口,該如何面對?

面對車禍傷者獅子大開口,該如何面對?

問題 }
我有個女同事,在時速約20公里時與一位老婦,在小巷弄的十字路口發生擦撞,我同事手腳淤青,對方則有骨折現象。我同事當場將機車停下後查看老婦狀況,並陪同老婦去醫院,也有請警察做筆錄與現場狀況紀錄,期間我同事也有電話慰問老婦狀況,並有請強制險的保險公司做相關理賠動作;但今日我同事與對方家人一同上調解委員會,對方不但未出面,並請一位所謂的委託人出面洽談,爾後面調解過程中,對方不但嘲諷並說我同事的不對,然後接下來開始細列一些索賠名目,如: x個月的看護費x萬元 (老婦是由其做義工的先生照料),精神賠償要x萬元,工作損失原本說每月收入x萬多,後來改稱要每月x萬,共x個月合計x萬元(就我所知老婦並無工作,何來工作損失?),醫療補給費要x千元(如紗布、藥膏等等),中藥顧筋骨的補品費要x萬元,復健要求x年內有x萬元的補償,另老婦女兒的委託人說老婦要求至少x萬以上,林林總總約莫也要索賠幾十萬元。

我同事一個女孩子一個月收入才x萬多,調解委員問我同事能賠償多少? 我同事回答身上只有n萬元,對方委託人聽到只有N萬卻絲絲竊笑,並仍不斷酸我同事,在無法有其公平合理的狀況下和解失敗,並訂在下週再進行一次調解的動作。
請問我同事該如何面對這類獅子大開口?



{ 回答 }
面對對方要求鉅額之賠償,建議以下列之方向與對方協商試談:
一、說之以理
1、法律上,在未經車禍鑑定之前,您這邊可以向對方表示:車禍之發生也不一定是完全都是您同事的錯,
      所以若是對方對於車禍之發生也有責任之情形下,若是由法院來判決,對方請求之金額是會被按過失
      責任之比例減少的。
2、有關請求項目部分,若是經由法院判決,必須是要和車禍造成有直接因果關係之損害才會被接受,而且
      也必須舉證證明。所以,就您所述的情形,對方若是因為車禍受傷,在醫生證明需要看護之情形下,
       看護費是可以請求的,但是所需看護時間的長短,對方也需提出醫生證明。其次,就精神賠償部分,
       法院會斟酌對方受傷之情形,雙方經濟狀況等等,做綜合之判斷。也不是對方要求20萬就可以判賠20萬的。

     另外,工作損失當然是車禍前有工作收入,才有因車禍造成「喪失勞動力之損失」,所以,此部分對方亦
        需提出工作薪資之證明。至於,醫療費部分則需有單據,中藥顧筋骨的補品費以及復健要求兩年內有20萬
        元的補償等等,對方亦需證明與車禍有直接損害之因果關係


二、動之以情
      從法律上,向對方分析其不一定請求的到全部所要求之金額後,接下來也可向對方表明已方之經濟狀況,表現
        誠意,希望對方能給予和解之機會與空間.

三、最後,需注意的是:車禍之發生,若是己方有過失,不管過失責任多大,對方若是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
        是會有刑事責任的,所以,若是和解,對方撤回(或是不提)刑事告訴,才無刑事責任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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