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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志良︰應推動食品安全險

楊志良︰應推動食品安全險

毒澱粉引發出越來越多的食品安全問題,前衛生署長楊志良昨天直指,食品安全光靠「業者的良心」實有困難,他建議從大的食品業者到餐廳,都應買食品安全險,讓民間與政府共同承擔食品安全的責任。

靠業者良心有困難

產險公會上月底發函給產險公司清查食品業投保產品責任險情形,據透露,投保比率恐怕不到三成,坊間十幾萬家餐飲小店家或小品牌各類國產或進口食品多沒投保。

依食品衛生管理法第二十一條規定,食品產業包括製造商、進口商、委託他廠代工之產品供應者,九十六年起就都應投保產品責任險,否則可罰鍰甚或廢照。

食品藥物管理局科長劉芳銘表示,目前產品強制責任險僅規範有營利事業登記證的食品產業,每年須投保一千萬元以上,否則可處三萬到三百萬元罰鍰。如果產品因瑕疵、有傷害或毒害等,致消費者身體傷害,每人可獲賠一百萬、每一事故四百萬元。

但因為必須證明是食品導致傷害才能獲理賠,強制投保以來,獲賠案件主要是急性中毒,慢性病很難證明因果關係獲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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