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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善同歸

萬善同歸



「萬善同歸」特別是對嘉義縣金湖鄉一座祠堂的敕名,
在清朝時期一次「六七水災」之後,當時的嘉義縣知縣王廷幹進行了撫恤與救濟,
而滿清帝室也曾特別諭旨垂詢,乃依例敕封為「萬善同歸」,
這是傳統帝制時代依據《禮記、祭法》的祭祀原則處置無辜罹難者的方式。

在台灣的各種方志中,也在祀典項下設有厲壇及祭厲的記事,
但對於金湖水難的罹難者,自是與一般的無主孤魂不同,
因為都是一些有主、也多數有後嗣遺存的,只是在災後無法辨認而已,
所以和一般「有求必應」的有應公不一樣。不過清帝基於慰藉集體罹難者,
期望其死後能盡歸於「善」而得以「同歸」仙界,
不要成為餐風飲露的孤幽,而能有一處祠祀得以憑依。


以上「萬善同歸」受敕封立祠的原因,特別是帝制時代帝王上體上天好生之德,故列諸祀典的制度。
由於這是開台以來的大死難,滿清道光皇帝也特意加以敕封,乃足以撫慰亡者而告慰生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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