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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CFA草案架構

ECFA草案架構

備受各界矚目的「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草案」終於出爐,內容涵蓋投資、關稅與非關稅的商品貿易、服務貿易,以及智慧財產權保護等其他經濟合作領域等。

由經濟部委託工總舉辦的首場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溝通研討會今(19)日登場,經濟部長尹啟銘在說明「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之可能架構內容說明─效益及可能衝擊」時,終於讓外界看到這份「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草案」。

尹啟銘表示,這份「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草案」的名稱是暫定的,簡稱「兩岸經濟協議」,英文名稱可以暫用ECFA(Economic Cooperation Framework Agreement),但正式的中英文名稱有待雙方未來協商確定。

在草案的結構部分,主要是參酌「東協─中國大陸全面經濟合作架構協定」研擬,包括領域、開放、爭端三大項。

在領域部分,涵蓋投資、關稅與非關稅的商品貿易、服務貿易,以及智慧財產權保護等其他經濟合作等。

在開放部分,包括早期收穫、排除及保留之項目及措施,以及開放與協商的時間表。

在爭端部分,主要是爭端解決機制。

在各界最關心的貨品貿易部分,主要包括列出雙方早期降稅貨品項目及降稅期程的早期收穫計畫,以及市場進入、其他。

有關市場進入,即同意未來就貨品貿易市場進行進入談判,並訂定未來談判時程。貨品則分為一般類與敏感類,並依敏感程度高低訂定不同的降稅時程,並考慮兩岸貨品貿易正常化問題及保留項目。

其他的部分則包原產地規則、貿易救濟措施、非關稅措施(技術性貿易障礙措施、食品安全衛生與動植物防疫檢疫施。)

服務貿易部分則是同意未來就服務貿易市場進入進行談判,以及未來談判時程,並考慮兩岸服務貿易正常化問題及不開放項目;另外不排除訂定服務貿易之早期收穫計畫。

投資部分則是:一、透過談判以逐步實現投資機制自由化;二、加強投資領域合作,便利投資並提高投資規章和法規的透明度;三、建立投資保護機制。

至於其他經濟合作領域則包括智慧財產權保護、爭端解決機制、關務合作、電子商務、貿易便捷化,以及避免雙重課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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