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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瀑拉(PAPORA)

拍瀑拉(PAPORA)

拍瀑拉族(或巴布拉)原分佈於西部海岸大肚溪以北、大甲溪以南附近地區,主要活動範圍相當於現今台中沙鹿、梧棲、和清水一帶。
      
      主要聚落包括沙轆社、牛罵社(感恩社,也稱迴馬社)、大肚社、水裏社等。 拍瀑拉族在荷蘭人統治初期,是一強大的族群,根據翁佳音先生的考證,當時柯大王曾統治十八社,統治的範圍除了拍瀑拉族的社域外,還包括了巴則海與道卡斯族的社群,可以說是一個拍瀑拉族王國,也是個跨部落的平埔族王國,據翁佳音先生的研究,到西元一六六二年荷蘭人離開台灣為止,王國還維持著半獨立的狀態但從荷蘭時期、明鄭到清雍正年間,一再地被政府軍隊爭討,以致造成其勢力大為衰落。

      族人且由於原居土地被佔領,生活困難只好在道光三年遷移至埔里。關於拍瀑拉族的傳說並不多,但<重修台灣府志>卷十五風俗(三)有一段記載滿有意思的:昔有番長名大眉,志謂:每歲東作,眾番爭致大眉射獵,於箭所及地,禾稼大熟,鹿、豕無敢折損者;箭所不及,輒被蹂躪,木亦枯死,其子斗肉、女阿巴里、大柳望,各社仍然敬禮,獲鹿必先貽之。這意思是說:大肚社有一個頭目叫做大眉,他的箭術非常精湛,每年到了耕作的時候,大眉的族人都爭相邀請他到田裏進行狩獵活動,因為他的箭射得到的地方,農作物就會豐收,野鹿和野豬也都不敢去破壞農作物;而他的箭沒到的地方,常常就會被野鹿、野豬這些野生動物所破壞,農作物也都枯死了,後來大眉過逝之後,他的兒子女兒仍然受到族人的尊敬,如果族人打獵有所收穫,像獵到野鹿甚麼的,就會先送一些肉給他們享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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