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埔東派出所舊廳舍

埔東派出所舊廳舍

埔東派出所舊廳舍

類別:歷史建築

創建年代:昭和年間(約1925至1935年)

地址:埔鹽鄉埔鹽村中正路48號

日治時期仍沿舊貫例實施保甲制度,保甲制度的組織以十戶為一甲,十甲為一保,保設有保正,以維持地方的安寧。日治時期建置戶籍登記時,由警察機關及各街庄保甲事務所書記辦理。

日治時期保甲事務所隸屬警察系統,昭和年間(約1925至1935)設置埔鹽保甲事務所。光復後,曾作埔東派出所辦公室,現為警察休息娛樂室及倉庫使用。

埔東派出所的舊廳舍為鋼筋混凝土加強磚造結構,屋頂上方有大型的山牆,屋頂舖設日式的黑瓦,中脊的屋瓦上方設有 6個通氣孔。牆面為清水紅磚,柱子及窗台以下的基座為洗石子立面。



埔東派出所舊廳舍

正門入口處與兩旁窗戶上方設有雨庇,做為遮陽與防雨水的設計。室內空間分為二部份,前室空間較大,為昔時的辦公場所,後室設有兩間和室,做為值班人員的休憩空間,並設有獨立的門戶進出。



舊廳舍牆面為清水磚



舊廳舍後方為值班人員的休息室


資料來源:彰化縣古蹟暨歷史建築全球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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