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新話題
打印

谷壽夫

谷壽夫



左立者為谷壽夫

谷壽夫(たに ひさお,1882年12月23日-1947年4月26日),日本帝國時代的陸軍中將,南京大屠殺的主要責任人,二戰戰犯。

經歷

谷壽夫,1903年陸軍士官學校第15期畢業,1911年陸軍大學第24期優等畢業。原為日軍第三軍11師團一名下士,因在日俄戰爭中作戰兇悍,1935年提升為第六師團長,1937年七七事變後派往中國,在華北他就縱容部隊燒殺劫掠。

凇滬會戰期間,他擔任侵華日軍上海派遣軍第6師團長率領部隊繞道杭州灣登陸,攻擊上海守軍後方。

1937 年12月12日率所部由中華門侵入南京,並夥同第16師團、18師團、114師團製造了南京大屠殺。

戰後由東京國際軍事法庭引渡回中國審判,關押至上海小南門看守所。他的部下河野滿少佐、岡田次郎上尉和韓裔女特務李長美收買副所長畢尚清,給谷壽夫服藥假死,被送往醫院太平間。但被國防部軍法司特勤組驗出轉往南京,劫獄沒有成功。

河野滿等人去南京綁架特勤組成員邢劍,搶走監獄證件,在李長美預備活埋邢劍時,被邢劍掙脫繩索,打死李長美,並電話報告監獄,監獄戒備擒住準備劫獄的河野滿,擊斃岡田次郎。河野滿在獄中咬碎牙中毒藥身亡。

1947 年2月6日南京軍事法庭公審,谷壽夫拒不認罪,聲稱南京大屠殺是高麗兵幹的,他的部隊是「有文化教養的軍人」。在法庭傳訊近百受害未死的證人,金陵大學美國籍教授史密斯和貝德斯作證,尤其是美國新聞處提供的當時影片,有谷壽夫親自指揮殺人的場景,他才認罪。

3月10日法庭宣判處死刑,谷壽夫不服上訴,4 月25日蔣中正批示:「既據訊證明確,原判依法從重處以死刑,尚無不當,應予照準…… 遵照執行。」

4月26日被槍斃於南京雨花台。聚集的群眾連綿數里,斥責怒罵聲不絕。

2009年,中國以他被引渡受審和他的部下試圖營救未遂的過程為藍本攝製了電視劇《戰後之戰》

TOP

發新話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