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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勞基法遣散費 [打印本頁]

作者: mocmoc    時間: 2008-5-8 15:12     標題: 勞基法遣散費

勞基法遣散費,新制勞基法遣散費,勞基法遣散費相關規定,勞基法遣散費計算,勞基法遣散證明單,勞基法/遣散,新制勞基法,資遣費,新制勞基法
勞基法遣散費分成兩種,一種是舊制另一種則是新制。
舊制
每滿一年有一個月遣散費,未滿的部分按照1個月計算(若薪水24000/12*7=14000)
新制
每滿一年有半個月遣散費,不滿的是照比例算(若薪水24000/12*7*0.5(新制)=7000)

另外如果雇主必須提前通知員工資遣時間,其規定如下:
依照勞基法第16條規定
雇主依第十一條或第十三條但書規定終止勞動契約者,其預告期間依左列各款之規定:
一 繼續工作三個月以上一年未滿者,於十日前預告之。
二 繼續工作一年以上三年未滿者,於二十日前預告之。
三 繼續工作三年以上者,於三十日前預告之。
勞工於接到前項預告後,為另謀工作得於工作時間請假外出。
其請假時數,每星期不得超過二日之工作時間,請假期間之工資照給。
雇主未依第一項規定期間預告而終止契約者,應給付預告期間之工資。
作者: akobe118    時間: 2008-9-29 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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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vicky3    時間: 2008-9-29 13:00

一般來說~
如果公司沒有提前七天告知員工是需要補發薪資的
例如只提前四天告知資遣
那麼還是需要給付三天的薪資
作者: 鬼尊小新    時間: 2008-10-2 19:32     標題: 遣散

我們公司今天大規模裁員 我昨天才知道消息 那要怎麼辦 唉 拿勞基法來說 公司經理卻要我們不要要求太多 不然到時候公司放給他爛還是我們輸
作者: 鬼尊小新    時間: 2008-10-2 19:36     標題: 遣散

是公司副理說的不是經理 說錯ㄆㄆ
作者: danny    時間: 2008-10-2 22:07

我建議你們可以打電話給縣市政府勞工局或勞工處
以前有個案例是我的同事
他請高雄市政府勞工處協調
勞工處會幫你們把應該有的權利要回來
這部份是不用錢的,你們可以參考看看
作者: sunnyboy0714    時間: 2008-12-25 2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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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吳嘉香    時間: 2010-8-10 15:51

請問:若七月中去工作做到八月七號,那麼七月份所做的還有工資能領嗎?
作者: 吳嘉香    時間: 2010-8-10 15:53

還有阿 公司有說若不做要提前7天說  可是我八月七號就說我不做了
那麼我七月份那幾天做的能領嗎?
作者: 小昕    時間: 2012-1-12 2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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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Beatrice    時間: 2012-1-12 23:10

可以,按照勞基法,雇主至少要給預告薪資+資遣費
作者: qwe930145    時間: 2012-7-5 1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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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ihao    時間: 2012-7-5 13:03

按照勞基法規定,滿三個月以上就要給預告工資並且給予找工作的假期(有薪假)
建議您可以用書面或email告知雇主諮詢您的預告工資薪資應如何計算...以保留證據
若雇主未依勞基法給予相關薪資您再去電各縣市政府勞工局請求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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