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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nny 2008-12-26 11:08

人事行政局

[color=#0000ff]一、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地圖與地址
[/color]地址:台北巿濟南路一段2-2號10樓
電話:(02)23979298
網址:[url=http://www.cpa.gov.tw/][color=#800080]http://www.cpa.gov.tw/[/color][/url]

[color=#0000ff]二、行政院人事行政局簡介[/color]
人事局是故總統蔣中正先生依據「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規定,於56年9月16日正式掛牌成立。57年至61年間先後成立「人事行政革新委員會」、「訓練委員會」、「公務人員訓練班」、「中央公教人員生活必需品配給委員會」、「訴願審議委員會」等5個任務編組單位與「中央公教人員住宅輔建及福利互助委員會」1個直屬機關。
為改善當時公務人員常見工作散漫不積極,上下班遲到早退及品德操守不良的風氣,利用工作紀錄卡、生活品德卡及勤惰卡,來記錄工作成果、生活品德與出勤狀況,而且為了改善當年公務人員薪水微薄、生活條件不佳的問題,先後於58年、59年大幅調整公務人員薪水,更在57年創立福利互助制度,讓公務人員在發生結婚、親屬重病、喪葬、退休、重大災害時,能夠獲得金錢的補助。76年1月16日開始實施「新人事制度」,將「簡薦委」與「職位分類」二制合而為一,有效解決不同業務性質機關間人員調動時權益比照的問題。
81年5月終止動員戡亂時期,人事局失去原先設立的法令依據,後來依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規定,於82年12月30日奉總統公布「行政院人事行政局組織條例」,正式完成法制化。並且改設企劃處、人力處、考訓處、給與處、資訊室、秘書室、人事室、會計室、政風室等4處5室;訴願審議委員會、人事行政革新研究諮詢委員會等2個任務編組,及公務人員住宅及福利委員會、公務人力發展中心等2個直屬機關,在87年間再將原台灣省政府人事處及省訓團納編,增設地方人事行政處及地方行政研習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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