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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nvin 2013-11-30 17:08

洩密案開庭/部長級律師團辯護 被告黃世銘嗆檢

台北地方法院昨首度開庭審理檢察總長黃世銘涉洩密案,黃由前法務部長王清峰、前勞委會主委王如玄及前台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羅明通等三人組成的「馬友友律師團」義務辯護。庭訊時,身為被告的黃一度以檢察總長之姿及口吻,怒批檢察官「起訴書不能這樣寫」。司改會昨痛批,黃在庭內是被告,不是總長,「黃已混淆自己的角色!」

司改會痛批黃 混淆自己角色

司改會執行長林峯正說,黃口口聲聲說熱愛檢察體系,於今看來「他愛自己勝過愛檢察體系」,只為自己著想,未考慮對制度的傷害。

黃昨出庭時,先當庭怒批沒在庭內的北檢主任檢察官張介欽,指「起訴書不能這樣寫」,隨即滔滔不絕陳述二十幾分鐘,年輕的公訴女檢察官江貞諭一度抿嘴苦笑;但針對黃指向馬總統報告的是行政不法案件,無洩密問題,江貞諭則是有備而來,當庭拿出投影片,「教育」總長處理行政不法案件的正確流程。

黃世銘搬出一堆法條,強調此案涉及重大公益,報告總統於法有據。他還引用英國詩人拜倫的名言自證心境:「逆境是通往真理的第一條道路。」他說,馬總統沒有打電話關切。

針對檢方指控他還沒訊問完檢察官林秀濤,即洩密給馬,黃強調,檢方有九分鐘認知落差,當晚八點二十六分,林秀濤結束偵訊在看筆錄,承辦檢察官步出偵查庭找他及組長楊榮宗討論後認定是「行政不法」,他才聯絡總統府。

黃世銘說,事後才知道林秀濤遭監聽,而檢察官沒調特偵組偵訊光碟,沒盡到「調查之能事」,他當場把光碟呈交法院。

黃當庭批評起訴書指控很空泛,有「不依照證據之違法」,他還挑出檢方「證據清單」未列出「待證事項」,讓他沒辦法防禦,擺出總長口吻,表示「重大案件的起訴書怎麼可以寫成這樣子」,還說內容有意淡化關說司法個案的憲政正義,及公平司法被破壞的嚴重性,「我很遺憾!」

針對黃世銘滔滔不絕,受命法官陳智暉數度提醒黃世銘「講慢一點」。黃世銘主張要傳訊楊榮宗、鄭深元、檢察事務官何其非和書記官王朝枝等四人;公訴檢察官則表示要傳訊江宜樺和楊榮宗。黃世銘還一度表示沒必要傳江宜樺。北院評議後將決定證人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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