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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itchie 2013-12-3 00:33

駁台灣地位未定論 馬英九:開羅、波茲坦、降書三位一體

馬英九總統今(2)日表示,開羅宣言、波茲坦公告跟日本降書是「三位一體」的,所以關於「台灣地位未定論」的爭議,可以停止了。

馬總統昨參加「開羅宣言」70周年國際研討會,今在總統府接見與會貴賓。

馬英九致詞表示,一個已經過70年的事件,現在回憶還是引起很多注意,今日媒體有很多報導,證明開羅宣言對東亞、中華民國及台灣的影響力,是歷久彌新。

馬英九指出,蔣中正先生日記特別把1943年作為最大成功的,就是外交工作;當年的1月11日,中華民國跟美英簽訂平等契約,可以說是「百年桎梏,一旦解除」,這兩個約最重要的,是把外國當時在中國的治外法權完全消除,所以也指定當天為司法節。

他說,有趣的是,兩年前的1月11日,歐盟免簽證生效,從那天之前的68年,從不平等變為平等,後來在入出境從平等變為禮遇,這實在是令人感動的日子。

馬英九指出,當年10月31日,美英蘇連跟我國共同發表「莫斯科宣言」,宣示要成立聯合國的決心,從那時起,當時的中國取得世界四強的地位,再來就是11月23日的開羅會議跟12月1日的開羅宣言。

馬英九認為,開羅宣言在形式上是一個新聞公報,有人說不是條約、沒人簽字、也未經國會通過;但在國際法上,只要一個國家的官員,譬如外交部長、總理、甚至元首,對於職權範圍內的具體事項,對國外做出承諾,對於做承諾的國家,是有拘束力的。

「開羅宣言實際上就是條約,因為條約是不拘形式的」馬英九強調,現代國際法出現以來,條約名稱至少有24種之多,宣言也是其中的一種名稱,「對於三國之間,當然是有拘束力的」。

他說,一年多後,盟國舉行波茲坦會議,發表公告,明白規定開羅宣言的條件必須實施;也就是說,波茲坦公告整個吸納開羅宣言,日本宣布投降後,也特別表示,願意接受波茨坦公告;9月2日,日本像盟軍統帥麥克阿瑟投降時,日方代表簽了日本降書,「日本降書第一、第六點明白表示接受波茲坦公告,所以開羅宣言、波茲坦公告跟日本降書是三位一體,已經結合在一起」。

馬英九指出,往後幾十年中,美國國務院或日本外務省都把這些文件列為條約或國際協定;1950年杜魯門總統發表聲明,「強調各國都接受中華民國在台灣行使主權的事實」。

馬英九表示,也有人說,戰爭結束一定要簽合約,而1951年舊金山合約中,只說日本放棄了對台灣澎湖的主權,沒有說放棄給什麼人,所以台灣的地位是未定的;事實上,當時因為國共內戰未結束,所以國共雙方沒有被邀請參加舊金山合會,所以當然沒機會簽字。

他說,實際上,當時的中國是在二次大戰受害最嚴重國家,沒有任何人代表是很遺憾的事,但舊金山和約也做了彌補措施,就是第26條規定,參戰國可以另外跟日本再訂舊金山合約相似的合約,後來蘇聯和中華民國都分別跟日本訂了約,「我們簽的是1952年中日和約,確認台灣是屬於中華民國的領土,我想,這個爭議實在是可以告一段落了」。

馬英九強調,中華民國建國一百多年,歷經許多痛苦,但我們相信邱吉爾先生永不放棄的名言;在外交上,我國的邦交國從全盛時期的68國,減到現在的22國,但給我免簽證的,從原來54個,增加到134個。

最後,馬英九以邱吉爾曾呼籲哈佛學生的一句話作為總結:「團結則無事不能,不合則萬般皆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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