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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師強關他人電腦 強制罪判拘役50天

講師強關他人電腦 強制罪判拘役50天

任意關閉別人的電腦涉犯強制罪!陳姓講師懷疑陳姓女研究生到辦公室監視他,藉口趕蒼蠅、蚊子,強行關掉對方的電腦。台北地院認為,陳妨害女研究生使用電腦的權利,觸犯強制罪,判拘役五十天、可易科罰金。

判決指出,台北市一所科技大學陳姓講師,因與攻讀博士的陳姓女研究生不和,去年七月間見陳女帶筆記型電腦進入他的辦公室,懷疑對方受人指示來監視他,就先以言語騷擾想趕陳女離開。

陳姓講師因對方毫不理會,以驅趕蒼蠅、蚊子為由,強行關閉陳女的筆電的電源,女研究生憤而錄下彼此爭吵過程,但雙方理論沒有結果。陳女由另一名研究助理拉到對面的實驗室使用電腦,連線到辦公室的一台電腦整合、翻譯國外文獻。

沒想到陳姓講師見狀,竟關閉辦公室的那台電腦,讓女研究生無法連線使用,陳女事後以錄音檔為證報警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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