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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家入門須知

搬家入門須知

一、搬家前準備事項

1.搬遷七日前精挑優良搬家公司,以免吉日向隅,並委請搬家公司派估價人員,到府或公司進行估價作業,及搬家常識諮詢,並於搬運之前簽定搬運契約,簽約時業者向您收取的訂金之上限不得超過搬運金額的10%。
2.搬家公司若以計車方式估價,應問明車子之總重及淨重。若以包價方式估價,則應問明實際搬運車數與估價不同時,價差之處理原則。
3.搬家公司是否有開立估價單及契約書,內容是否載明搬運樓層,搬運路線,承載物品明細,及搬運總金額,並應注意搬運金額是否含稅。
4.衣物、細小物品、書籍等物品,應事先自行包裝(有些搬家公司會提供紙、籃子、膠帶、包裝紙、分類標籤等包裝材料,及古董、鋼琴、貴重傢俱等精緻包裝服務)。
5.規劃新家傢俱配置圖,以供工作人員就定位。
6.搬遷前須清除櫃子、抽屜內之所有物品,以利工作人員搬運。
7.挑選時辰入宅,請先聲明入宅吉時,以免耽誤良辰吉日,並主動向業者爭取遲到的賠償(如遲到一小時打九折)
8.搬家前一日,應事先與左鄰右舍打聲招呼,造成不便之處,尚請包涵

二、搬運中

1.貴重物品請自行保管。
2.離開舊居時應注意水電瓦斯是否關閉。
3.若搬運的傢俱較多,請主動要求業者加派搬運人手,以免因人力不足而導致搬運的過程過於冗長,延誤了您的時間。
4.搬運前及物品卸下後應檢視車輛是否空車;並注意裝載高度是否符合雙方之約定。

三、搬運完成後

1.當搬家公司與您議定價格後,如再有不當之收費須與搬家公司反應。
2.檢視傢俱是否於搬運過程中發生損壞,若發現傢俱毀損,則應儘速與搬家公司聯絡,以便進行理賠處理。
3.搬家公司對物品搬運損壞之賠償是以「物品折舊後之現值為理賠標準」。
4.搬家完成後,請驗收物品是否全部到齊,是否完整無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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