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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說罪業應報教化地獄經

佛說罪業應報教化地獄經

佛說罪業應報教化地獄經

   後漢安息三藏安世高譯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王舍城耆闍崛山中,
與大菩薩摩訶薩及聲聞眷屬俱,亦與比丘、
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及諸天、龍、
鬼神等皆悉集會。爾時信相菩薩白佛言:「世尊!
今有地獄、餓鬼、畜生、奴婢、貧富、貴賤種類若干,
唯願世尊具演說法!若有眾生聞佛說法,
如孩子得母、如病得醫、如羸得食、如暗得燈,
世尊說法利益眾生亦復如是。」
爾時世尊觀時已至,見斯菩薩勸請慇懃,
即放眉間白毫相光照于世界——地獄休息,
苦痛安寧。爾時一切受罪眾生尋佛光明,
來詣佛所;遶佛七匝,為佛作禮;勸請世尊,敷演道化,
令此眾生得蒙解脫。
爾時信相菩薩為諸眾生而作發起,
前白佛言:「世尊!今有受罪眾生,為諸獄卒剉碓斬身,
從頭至足乃至其頂;斬之已訖,巧風吹活,
而復斬之。何罪所致?」 佛言:
「以前世時坐不信三尊、不孝父母、屠兒魁膾斬截眾生,
故獲斯罪。」 「第二,復有眾生,
身體頑痺眉鬚墮落舉身洪爛,鳥栖鹿宿人跡永絕,
沾污親族人不喜見,名之癩病。何罪所致?」 佛言:
「以前世時坐不信三尊、不孝父母,破壞塔寺、
剝脫道人,斬射賢聖、傷害師長,常無返復、
背恩忘義,常行苟且、婬匿尊卑無所忌諱,
故獲斯罪。」
「第三,復有眾生身體長大,
聾騃無足宛轉腹行,唯食泥土以自活命,為諸小蟲之所唼食,
常受此苦不可堪處。何罪所致?」 佛言:
「以前世時坐為人自用、不信好言善語,不孝父母、
反戾時君;
或為帝主大臣四鎮方伯州郡令長吏禁督護,恃其威勢侵奪民物,
無有道理使民苦悴吁嗟而行。故獲斯罪。」
「第四,復有眾生,兩目盲瞎都無所見,
或觝樹木或墮溝坑,於時死已,
更復受身亦復如是。何罪所致?」 佛言:
「以前世時坐不信罪福障佛光明,縫鷹眼合、籠繫眾生,
皮囊盛頭不得所見。故獲斯罪。」
「第五,復有眾生,謇吃瘖啞口不能言。
若有所說,閉目舉手乃不言了。何罪所致?」 佛言:
「以前世時坐誹謗三尊、輕毀聖道,論他好醜、
求人長短,強誣良善、憎嫉賢人。故獲斯罪。」
「第六,復有眾生,腹大頸細,不能下食;
若有所食,變為膿血。何罪所致?」 佛言:
「以前世時偷盜僧食,或為大會福食屏處偷噉;吝惜己物,
但貪他財;常行惡心,與人毒藥,氣息不通。
故獲斯罪。」
「第七,復有眾生,
常為獄卒熱燒鐵釘釘人百節骨頭,釘之已訖自然火生,
焚燒身體悉皆焦爛。何罪所致?」 佛言:
「以前世時坐為針灸醫師,針人身體不能差病;誑他取財,
徒受苦痛,令他苦惱。故獲斯罪。」
「第八,復有眾生常在鑊湯中,
為牛頭阿傍以三股鐵叉,叉人內著鑊湯中煮之令爛,
還復吹活而復煮之。何罪所致?」 佛言:「以前世時,
信邪倒見祠祀鬼神,屠殺眾生,湯灌搣毛、
鑊湯煎煮,不可限量。故獲斯罪。」
「第九,復有眾生,常在火城中煻煨齊心,
四門俱開;若欲趣向,門即閉之,東西馳走,
不能自免,為火燒盡。何罪所致?」 佛言:
「以前世時坐焚燒山澤、火煨雞子、燒他村陌,
燒煮眾生身爛皮剝。故獲斯罪。」
「第十,復有眾生常在雪山中,寒風所吹,
皮肉剝裂,求死不得。何罪所致?」 佛言:
「以前世時坐橫道作賊,剝脫人衣,
使冬月之日令他凍死;生[利-禾+皮]牛羊痛不可堪。故獲斯罪。」
「第十一,復有眾生常在刀山、劍樹上,
若有所投,即便割傷,支節斷壞。何罪所致?」 佛言:
「以前世時坐屠殺為業,烹害眾生,屠割剝裂,
骨肉分離,頭腳星散,懸於高格,稱量而賣;
或復生懸眾生苦痛難處。故獲斯罪。」
「第十二,復有眾生五根不具。何罪所致?」 佛言:
「以前世時坐飛鷹走狗,彈射禽獸,或斷其頭,
或斷其足,生搣鳥翼。故獲斯罪。」
「第十三,復有眾生,攣躄背僂腰髖不遂,
腳跛手拘,不能操涉。何罪所致?」 佛言:
「以前世時坐為人憯剋,行道安槍;或安射窠,
施張弶阱陷墜眾生,頭破腳折,傷損非一。故獲斯罪。」
「第十四,復有眾生,常為獄卒桎梏其身,
不得免脫。何罪所致?」 佛言:
「以前世時坐網捕眾生,籠繫而畜,飢窮困苦;或為宰主、
令長貪取財錢,枉繫良善,怨苦號天,不得縱意。
故獲斯罪。」
「第十五,復有眾生,或癲、或狂、或癡、或騃,
不別好醜。何罪所致?」 佛言:
「以前世時坐飲酒醉亂,犯三十六失,後得癡身,如似醉人,
不識尊卑,不別好醜。八萬劫墮沸屎地獄,
獄卒斬剉,求死不得,求生不得,五窮六極,長夜受苦,
以坐貪酒過。受罪已,始得為人,癃殘跛蹇,
為人之所憎嫉;行逢接他橫事,常無樂時。
以酒過犯,故獲斯罪。」
「第十六,復有眾生其形甚小,陰藏甚大;
挽之身疲,皆復進引;行立坐臥,以之為妨。
何罪所致?」 佛言:「以前世時坐治生販賣,自譽己物,
毀呰他財;囂升弄斗,躡秤前後,欺誑於人。
故獲斯罪。」
「第十七,復有眾生男根不具,為黃門身,
不得妻娶。何罪所致?」 佛言:「以前世時坐喜犍象、
馬、牛、羊、豬、狗不可稱數,令此眾生苦痛難忍,
死而復穌。故獲斯罪。」
「第十八,復有眾生,從生至老無有兒子,
孤立獨存。何罪所致?」 佛言:「以前世時坐為人暴惡,
不信罪福;百鳥產乳之時,齎持瓶器,
循大水渚,求拾鴻、鵠、鸚、鵡、鵝、鴈諸鳥子卵,
擔歸煮噉;諸鳥失子,悲鳴叫裂,眼中血出。故獲斯罪。」
「第十九,復有眾生少小孤寒,無有父母、兄弟;
為他作使,辛苦活命;長大成人,橫罹殃禍;
縣官所縛,繫閉牢獄;無人追餉,飢窮困苦,
無所告及。何罪所致?」 佛言:
「以前世時坐喜捕拾鵰、鷲、鷹、鷂、熊、羆、虎、豹,枷鎖而畜,孤此眾生;
父母、兄弟常恒憂念,悲鳴叫裂,哀感人心;
不能供養,常苦飢餓,骨立皮連,求死不得。
故獲斯罪。」
「第二十,復有眾生其形甚醜,身體黑如漆,
兩目復青,頭頰俱堆,皰面平鼻,兩目黃赤,
牙齒疏缺,口氣腥臭,矬短癰腫,大腹腰髖,
腳復繚戾,僂脊匡肋,費衣健食,惡瘡膿血,
水腫乾痟,疥、癩、癰、疽種種諸惡集在其身;
雖親附人,人不在意;若他作罪,橫羅其殃;
永不見佛、永不聞法、永不識僧。何罪所致?」
 佛言:「以前世時坐為子不孝父母,
為臣不忠其君,為君不敬其下,朋友不以其信,
鄉黨不以其齒,朝廷不以其爵;趣為趣作,心意顛倒,
無有其度;不信三尊,殺君害師;伐國掠民,
攻城破塢,偷寨過盜,惡業非一;美己惡人,
侵陵孤老,誣謗賢聖,輕慢尊長,欺誑下賤。
一切罪業悉具犯之。眾惡集報,故獲斯罪。」
爾時一切諸受罪眾生聞佛作如是說,
悲[口*睪]動地,淚下如雨,而白佛言:
「唯願世尊久住說法,令我等輩而得解脫!」 佛言:「若我久住,
薄德之人不種善根,謂我常在,不念無常。
善男子!譬如孩兒母常在側,不生難遭之想;
若母去者,便生渴仰思戀之心;母方還來,
乃生歡喜。善男子!我今亦復如是。
知諸眾生善惡業緣、受報好醜,故般涅槃。」
 爾時世尊即為此諸受罪眾生而說偈言:
「水流不常滿,  火盛不久然,
日出須臾沒,  月滿已復缺。
尊榮豪貴者,  無常復過是,
念當勤精進,  頂禮無上尊。」
爾時世尊說斯偈已,諸受罪眾生白佛言:
「世尊!修何善行得離斯苦?」 佛言:
「當勤孝順父母,敬事師長,歸奉三尊;勤行布施、持戒、忍辱、
精進、禪定、智慧,慈悲喜捨,怨親平等,
同己無二;不欺孤老,不輕下賤,護彼如己。
汝等若能如是修行,則為已得報佛之恩,永離眾苦。」
 說是經已,
菩薩摩訶薩即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聲聞、緣覺即得六通、三明、具八解脫,
有得法眼淨。若有眾生得聞是經不墮三塗、
八難之處。地獄休息,苦痛安寧。
 爾時信相菩薩白佛言:「當何名此經?云何奉持?」
 佛告信相菩薩善男子:「此經名為“罪業報應教化地獄經”,
當奉持之,廣令流布,功德無量!」
 諸天大眾聞經歡喜,五體投地,作禮奉行。
佛說罪業應報教化地獄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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