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新話題
打印

中國公元前4000年的父系氏族

中國公元前4000年的父系氏族

  原始社會後期,由於生產力的發展,男子在生產中佔據了主導地位,掌握了社會財富,母系氏族社會便轉化為父系氏族社會。其特徵是,氏族由一個男性祖先和他的子女以及他的男性子孫的後代組成,子孫皆歸屬父親。世系由男性傳遞,財產也按父系繼承。中國的龍山文化即處於父系氏族社會階段。父系氏族公社逐漸形成了。從此,以父權為中心的個體家庭成為與氏族對抗的力量,原始社會逐漸趨於解體。男子依靠經濟上的優勢,在社會生產和生活中佔據了統治地位,他們必然要求按照南系計算世系、繼承財產,母權制的婚姻秩序被打破了,原來對偶婚制下的從妻而居的傳統,為一夫一妻制所取代。在一夫一妻制下,婦女的勞動局限在家庭之內,以家庭勞動和家庭副業為主,女子在家庭經濟中退居於從屬地位。最初,這種小家庭依附於父系大家庭。生產進一步發展後,小家庭便有了更多的獨立性和自主性,氏族社會走到了瓦解的邊緣。
  以父系血緣為紐帶組成的生產、生活單位。有別於母系氏族公社的本質特徵是,世系按父系計算,財產由子女繼承,男子是家庭和社會的核心,有權支配家庭的財產,並支配家庭的成員。出現的社會原因在於婦女被排除在社會生產之外,身強力壯的男子轉入農牧業和手工業等生產性經濟領域,成為社會生產的主要力量,取得支配生活資料的權利,並將個人的生活資料首先轉化為私有財產,進而產生了將財產傳給子女的需要和實踐。這一歷史進程最終以男子娶妻,建立一夫一妻制家庭的形式得以完成。人口的不斷增加,往往分化為若干個父系家庭公社,仍實行生產資料的共有制,但範圍大大縮小。當一夫一妻制個體家庭開始獨立生產和生活時,家庭成為社會生產、生活的基本單位,氏族制度走到了歷史的盡頭。父系氏族公社存在的時間,一般認為在新石器時代的後期和青銅時代的初期。龍山文化、良渚文化等是這一時期典型的考古學文化。
  原始氏族公社的第二個階段,又稱「父權制」。它是繼母系氏族制之後產生的社會制度。其存在時間相當於新石器時代晚期至金石並用時代。父系氏族制形成的經濟基礎,一般表現為鋤耕農業的發展,或由鋤耕農業過渡到犁耕農業,或從動物馴養過渡到畜牧業。儘管不同地區的人們所從事的經濟活動不同,如少數氏族部落不知道農業和畜牧業,而是以漁業和狩獵生產為主,也同樣會從母系制過渡到父系制。新興起的畜牧業和犁耕農業,甚至捕魚業和手工業(金屬加工),必然使男子的勞動比重佔優勢,婦女所負擔的家務勞動與其他生產活動分離開來,成為無足輕重的私人事務,從而男子和婦女在社會上的地位便發生變化。這一轉變是從母系氏族制向父系氏族制過渡的關鍵。
  婦女的社會地位下降以及男子對婦女的奴役,便成為父系氏族制的特點。這一過渡產生了一系列的變化:
   ①、男子依靠所取得的社會經濟地位,把妻子和子女全部留在自己家中,實現妻從夫居、子女從父居制。
   ②、世系由按母系計算改為按父系計算。
   ③、婚姻從不固定的易於離散的對偶婚逐步變成一對夫婦長久結合的一夫一妻制。
   ④、由於女子嫁到男方,便產生了彩禮和妝奩制度。
   ⑤、財產由父親傳給子女。
   ⑥、對男性祖先的崇拜祭祀,成為鞏固氏族成員聯繫的紐帶。父系氏族是由若干家庭公社構成的。一個氏族或若干近親家族聚居在一個村落或幾個相鄰的村落之內。父系家庭公社是父系氏族公社時期的社會基本單位,包括同一祖先的三、四代的後裔。他們的土地和主要生產工具為集體所有,集體生產,共同消費。父系家庭公社初期,生產的領導和管理建立在民主的基礎上。家族長通過選舉產生,一般為年事最長的男子,系生產的組織者。
  各氏族以本氏族長支的家庭公社的家族長為首,和其餘的家族長組成長老議事會,由它決定氏族的內外事務。父系氏族組成一個部落。每個部落有一定的土地範圍。全部落有一個議事會,由各氏族的氏族長組成。其中有些部落以長支的氏族長為部落酋長。到了父系氏族社會後期,特別是進入鐵器時代以後,由於生產力的提高,手工業和商品交換的發展,家長的作用和權力逐漸擴大,家長個人便企圖成為家庭公社經濟乃至公社財產及成員的全權支配者。家庭公社的成員除了妻子、兒女之外,還包括非自由人。有的家長不僅對非自由人,甚至對妻子、兒女都有生殺之權。在古代許多民族中,父權是神聖不可侵犯的。私有制的產生促進了父系氏族制的形成和發展。在家庭公社內部,小家庭開始建立其個體的經濟和財產。隨著生產力的發展,經濟部門的分工,商品交換的發達,奴隸作為一種新的勞動力開始發生作用。奴隸的最初來源是部落衝突中掠奪來的俘虜。這種奴隸制的萌芽是在父系家庭公社的晚期發展起來的,屬於家長奴隸制的範疇。
  系氏族制在向階級社會發展的過程中,形成了以地域關係為基礎的農村公社。以父系血緣維繫為特徵的氏族逐漸瓦解,血緣部落向地域部落轉變。部落酋長原先是軍事出征的指揮者,隨著戰爭的頻繁發生,變成了專職的軍事首領。強大、善戰的部落在能力卓越的首領指揮下,往往征服其他部落。相鄰的部落由於戰爭的需要,便結成部落聯盟,有一些部落聯盟相當持久,在歷史上起過重大作用。父系氏族制隨著原始社會向階級社會的轉化和國家的產生而告終。但父系氏族制的殘餘和軀殼,在階級社會中繼續保留了很長時間。
  主要姓氏從母系社會到父系社會後,姓氏發生了根本的變化,除沿用母系姓氏之外,有:
  以動物類為姓的有龍、鳳、熊、貂、象、鵝、貉、兔、鶴、馬、牛、羊、魚、蛇等,
  以植物類為姓的有楊、柳、松、柏、花、草、林、木、梅、桂、柴、苗、桑、梧等;
  以山水類為姓的有山、水、江、池、石、沙、海、浦、澤、泊、河等;
  以顏色為姓的又有紅、黃、藍、白、黑、紫、青等;
  以自然現象為姓的則有雲、雷、雨、閃、涼、溫、熱、冷、春、夏、秋、冬等;
  古部落和國名為姓的則更多,如唐、虞、商、周、秦、楚、衛、齊、晉、燕、魯、宋、蔡、吳、越、魏、趙、鄭、莒等;
  以官職為姓的有司馬、司空、司徒、司寇、司工、司士、司鴻、公孫、東宮、西宮、縉、車、爽、尉等;
  以所居之地而得姓的,如東門、西門、東郭、東方、西方、東野等。
  伏羲氏之母(風花絮)是結束河母氏族社會的最後一位首領,伏羲氏是父系氏族社會的第一位首領,也是父系社會開創人,有《周易》記載,伏羲氏的母親與伏羲氏和其妹女媧的生活片段,父系氏族社會從伏羲氏到公元前約二十一世紀,夏禹是奴隸社會的第一位奴隸主,為父系氏族部落社會,夏朝是從夏禹開始的。自從伏羲氏從其母〈風花絮〉得到了代代相傳《河洛》圖,並固定刻劃《河洛》圖以後,用河床裡的天然水磨石把《河洛》圖刻劃固定的,繼續用河母系氏族社會的《河洛》圖,指導父系氏族社會的遊牧生活,有古藉《玉海》引《山海經》證明伏羲氏得《河圖》情況。
  《玉海》引《山海經》證之,「伏羲氏得河圖,夏人因之」,其意是伏羲氏從河母系氏族部落社會的最後一位首領風花絮的口裡,得到代代相傳的《河洛》圖,由於古人記載重視前者或重視要者的習慣,意思是在夏朝的經典名著《玉海》引《山海經》裡有記載。在夏朝人們觀察以大地上的山為主體,在商朝以大地主體的觀察,並出現了甲骨文,才在西周時以天地觀察為主體,從《連山》到《歸藏》再到《周易》,所以在《玉海》引《山海經》和《周易》都記錄伏羲氏與其母和女媧的生活片段,比《周易》記錄早一千多年的歷史,留下「伏羲氏得河圖,夏人因之」的記載。
  在伏羲氏之後的遊牧活動還在繼續著,到神農氏時代,人們才定居生活,開始了原始種植,牧養也開始定居飼養,出現了《太極圖》以種子萌發狀態擬似的能量循環示意圖,在神農氏時代的記號開始簡化使用,《太極圖》是最好的證據,在神農氏時代,人們生活再不指一個部落,而是多個部落,才導致《太極圖》無作者名字,只是推測,在《太極圖》創作之後,記號繼續簡化使用,由於記號圈點繩結進一步被簡化,出現了先天八卦圖的使用記號,出現了先天八卦和與及先天八卦的單卦,創立天地相交學說,證明先天八卦和天地相交學說不是伏羲氏所畫所創,伏羲氏只根據《河洛》圖,固定了天圓地方學說,先天八卦復卦在夏朝。
  遊牧生活的遊牧活動從散盤氏後期開始,經過了整個河母系氏族部落社會到父系氏族社會的神農氏時代,才漸漸退出了人們生活的主要舞台。《太極圖》和先天八卦圖仍然是立體逆影透視,只是《太極圖》在逆影透視最為特殊,因為在逆影透視的圖形和功能程序不變,逆影透視圖共四張《河圖》、《洛書》、《太極圖》和先後天八卦圖。這四張立體圖綜合演變成太極先後天八卦圖,先天八卦圖錯得太多,所以用太極後天八卦圖代太極八卦圖,一般太極八卦都指太極後天八卦圖,請學者在用過程中注意此問題,不要混淆不清,此圖發展到現代,根據《太極圖》的能量流通循環原理,太極八卦圖有正、負之分,是《周易正、負八卦導航圖》。
  先天四圖在古代建造物中應用過,有《周易》記載的伏羲氏和女媧生活時用的簡易棚子,記載以立極的螯足的棚子。還有歷史書記載氏族公共場所的長形房子,還有挖壕溝御防野獸,都把先天四圖所含的科學,數、理、化、語等學科用上了,在父系晚期黃帝時代,記號漸漸陶汰了,有了畫字的出現,書籍有《五墳》、《九丘》、《八索》等,畫字逐漸向甲骨文過度,記號經過畫字到甲骨文再向文字演變。經過父系晚期的黃帝時代,奴隸社會的夏朝、商朝到周朝的西周。繩結組合記號在周朝才退出歷史舞台。主要記錄工具由文字取代記號圈點。
  -文化遺址父系氏族,大約相當於新石器時代晚期。1959年山東泰安縣大汶口發現了距今5000多年前的新石器時代晚期遺址。同樣類型的文化遺址在以山東、蘇北、皖北為中心的地區也有發現,通稱為大汶口文化(大汶口文化早期距今約五六千年前,處於母系氏族公社階段,中晚期距今四五千年,處於父系氏族公社階段)。大汶口文化以特點鮮明的陶器為主要特徵,除夾砂紅陶和泥質紅陶外,中晚期灰陶、黑陶開始增多,並有少量硬質白陶。農具以石器為主,大量使用磨製精緻的穿孔斧、刀、鏟、錛、鑿等石器,還有骨鐮、蚌鐮,中晚期出現了有肩石鏟、大型有段石錛、石鎬頭和鹿角鋤。家畜飼養較為發達。山東泰安大汶口遺址中出土有豬、狗、牛、雞等家畜禽的骨骼。墓葬盛行用豬隨葬(整豬、半隻豬、豬頭或下頜骨)。大汶口墓地約82萬平方米,1959年第一次發掘,揭露面積5400平方米,發現了133座墓葬和1座橫穴式陶窯。墓葬均為長方形土坑,14座有木質葬具痕跡,其中包括四壁疊放原木、頂部用原木鋪排的木槨式葬具,絕大多數死者頭向朝東。
  合葬墓共8座,其中雙人合葬7座,3人合葬1座。大多數墓有隨葬品,以陶器為最多,代表性器類為鼎、豆、壺、罐、杯、鬶、盉、尊、瓶等。隨葬石器磨製規整,還有作為禮器的玉鏟和玉質飾件。骨、角、蚌器中有精緻的透雕像牙梳、筒、琮等。大多數死者指骨附近發現有獐牙鉤形器,或穿孔的龜甲,這可能是當時的一種習俗。隨葬品中還有一些動物骨骼,應是祭食,以豬骨最多。墓地中43座墓隨葬豬頭、豬下頜骨共96個,最多的13號墓內有14個。有人認為,豬頭是私有財產的象徵物,隨葬豬頭說明私有制已出現。墓葬有大、中、小型之分。在墓葬的規模、葬具、隨葬品方面極不均衡,有的墓簡陋狹小,僅能容屍,隨葬品極少或空無一物。而有的墓卻十分寬大,如大汶口10號墓,有結構複雜的葬具,死者佩戴精緻的玉石飾物,隨葬玉鏟、象牙器和近百件精美陶器,還有獸骨、豬頭和可能是「鱷皮鼓」殘留下來成堆的鱷魚鱗板。龍山文化,上承大汶口文化,距今約四千多年前。以1928年最初發現於山東章丘縣龍山鎮而得名。典型龍山文化(又名山東龍山文化)主要分佈在山東省中部、東部和江蘇淮北地區。
  以黑色陶器群為顯著特證。陶器普遍採用輪制,壁薄而均勻,造型規整,器表多素面磨光,器形以袋足器、三足器、圈足器較多。典型器物除突出地存在著以鬶為代表的少量白陶外,大量的是磨光發亮的黑陶,其中的蛋殼黑陶高柄杯,有的器壁僅厚0。5毫米,還加以鏤孔和裝飾纖細的劃紋,製作工藝達到了古代制陶史上的頂峰。有些黑陶器上刻劃複雜的雲雷紋、獸面紋等紋樣,這類精緻的陶器,絕非日常用具,可能是一種顯示尊貴身份的禮器。龍山文化遺址中,還發現了一定數量的精美玉器,如陰刻獸面紋玉錛、三牙璧及鳥形、鳥頭形等各種玉飾,其較高的工藝水平表明當時制玉工藝已專業化。這些都是在社會產生階級分化後,適應某種特殊需要而生產出來的。龍山文化已發掘墓群約300多座,半數以上的墓無隨葬品,有隨葬品的一般數量也不多,少數墓葬隨葬品十分豐富。
  在山東泗水尹家城遺址發掘出一座典型龍山文化迄今規模最大的墓,東西5.5米,南北4.3米,有棺有槨,隨葬有精緻的成組陶器,如白陶帶蓋鬶,磨光黑陶帶蓋鼎、盆、壺、甗等,還隨葬了20餘塊狗的下頜骨,以及估計為禮器殘件的遺物,如鱷魚鱗板及陶質小部件。墓室內還有3個人頭及少量的肢骨、脊椎骨等。1979~1982年,1983~1985年考古工作者陸續在遼寧省喀左縣東山嘴和牛河梁發現了距今五千多年的紅山文化大型古建築遺跡群(紅山文化:是北方地區新石器時代文化。因1935年內蒙古赤峰市紅山後遺址的發掘而得名),包括祭壇、「女神廟」遺址及泥塑偶像群和群山上的「積石塚」。祭壇在喀左縣東山嘴,建築基址為長方形,佔據了整個遺址。東西長11.8米,寬9.5米。遺址選在面對開闊河川和大山山口的梁頂,並且基址內有成組、成群立石組成的石堆,還有泥塑人像群出土。在5000年前,無論是興修還是使用這樣大型的祭祀場所,都不是一個氏族或一個部落所能承擔和專用的,從規模看,這應是部落聯盟的重要集合地。
  女坤廟遺址,位於牛河梁主梁北山丘頂,廟由一個多室和一個單室兩組建築物構成,頂蓋、牆體採用木架草筋,內外敷泥、表面壓光或施彩繪。在遺址中還發現了專門供奉的泥塑偶像群,泥像雕塑極為逼真,其中有一尊接近真人大小的彩塑女神像,頭部基本完好,出土時顏面呈鮮紅色,眼眶、面頰尤顯,唇部塗朱,雙眼均嵌淡青色圓餅狀玉片為睛。整個臉面對稱規整,形象生動。從出土泥雕群像之間大小和體態差別判斷,似已形成有中心、有層次的「神統」,這是人世間等級差別的反映。積石塚作為墓葬,其特點是以石壘牆、以石築墓、以石封頂。這批大型建築遺跡,特別是祭祀遺跡,是迄今所發現時代最早的一處。壇、廟、塚的發現,為研究五千年前上層建築範疇的等級關係、宗教祭祀,以及與此相適應的社會生產力,提供了珍貴資料,可說是當時社會的縮影。通過祭壇、神廟可看到國家出現的曙光,先民的腳步也正在邁入階級社會的門檻。

TOP

發新話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