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輕武器基本常識之:“無管槍”的奧秘

輕武器基本常識之:“無管槍”的奧秘


俄羅斯“ 黃蜂”PB-4-1ML 四聯發無管手槍雖然沒有槍管,但特殊的結構設計和較大的口徑還是使該槍發射的殺傷彈具有強大的動能。圖為“ 黃蜂” 和該槍近距離內射穿的聚合板

“ 無管” 槍中最有特色的當屬俄羅斯研製的“ 黃蜂” 系列防身手槍。該槍前半部分是盛裝4 發槍彈的彈盒,沒有專門的槍管,但卻可以像普通手槍一樣發射槍彈,並有一定殺傷力。其中的奧秘就在於它配用的專用槍彈,以彈殼代替了部分槍管的作用。由於彈殼長度有限,按常規設計彈頭無法達到較高的初速,因此該彈採取了特殊的內部結構設計,其發射藥不是直接放在彈殼內,而是裝在一個底部裝有電底火的金屬殼中,彈頭尾部被密封在金屬殼內。點火後,密閉的金屬殼內產生高壓,金屬殼口部擴張後彈頭才能分離,從而提高了啟動壓力,使得彈頭經過彈殼前部的有限距離(彈頭圓柱部長度的2 倍)就能達到一定初速。雖然這種初速與普通槍支相比還是較低的,但是該槍口徑大,彈頭重量相應也較大,在此初速下就有足夠動能來應付防身自衛的需要。而該槍配用的其它彈種如閃光爆震彈、信號彈和照明彈,對初速的要求較低,“ 無管” 設計不會影響其使用性能。警用型PB-4SP“ 黃蜂” 手槍又將彈殼全長由45mm 增加到60mm ,進一步增大初速,彈頭重量也由11.6 克提高到14.2 克,因此有效射程提高到50m ,增加了一倍。這種以彈殼代替槍管的“ 無管” 原理大陸地區也有應用,如大陸地區生產77 式11mm 筆式信號槍,槍身僅容納擊發機構,所配信號彈發射前才擰到槍身上,星光體依靠鋁質彈殼作導引,升空高度可達70m 。


“ 黃蜂” 配用的18×45mm 殺傷彈。該彈採用特殊的雙層結構,發射藥裝在彈殼下部獨立的密封金屬殼內。為防止產生過度殺傷,金屬彈頭外面包裹有橡膠

另一種典型的“ 無管” 槍是俄羅斯的“ 打擊者” 。該槍是在德國設計的一種求生信號發射器基礎上改進而來,外形類似手槍握把,可連續發射5 發槍彈。該槍所用的槍彈為簡單的圓柱體,沒有發射藥,僅以底火為發射動力,其壓力可以將槍彈前部的液體催淚劑噴出3-5m 遠。雖然其威力不大,但具有結構簡單、體積小的優點,而且發射裝置可以做得很小,形狀也方便設計。


上世紀90 年代初生產的雙管電發火打火機式催淚槍,其所配的催淚彈結構與“ 打擊者” 完全相同,但改為電擊發原理

此外,二戰之前歐洲曾流行過一種偽裝成鋼筆或鉛筆的單發手槍,該槍發射自衛手槍常用的6.35mm 或7.65mm 勃朗寧手槍彈,但其特殊之處是沒有槍管,槍身中只容納擊針與擊針簧,槍彈靠底緣卡在槍身一端,擊發後彈頭直接飛出。實際上,該槍的目的並非是以殺傷為主,而只是靠聲響和有一定動能的彈頭來干擾敵方的行動,爭取先機。這類武器也屬於“ 無管” 槍。


美國生產的一種筆式無管槍,槍彈直接卡在筆身的一端,擊發後靠彈殼導引保持一定的射擊方向

“ 無管” 槍由於沒有槍管,彈頭初速、動能較為有限,精度也不會很高,因此通常不能用於軍事用途,但也因為沒有槍管,槍支的結構比較簡單,體型小巧,所以採用這種結構的武器,一般都是用於防身自衛及信號等特殊用途的特種槍械。


電擊槍、電磁槍、激光槍及某些型號的發令槍等特種槍械也都沒有槍管,也可以歸入“ 無管” 槍範疇。圖為美國生產的“ 泰瑟” 電擊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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