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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重機納管 胎紋不足最重吊照

大型重機納管 胎紋不足最重吊照

國道三號後龍段日前一輛廂型車爆胎釀成六死一傷悲劇。交通部已自本月起提高汽車行駛高、快速公路胎紋深度不足的罰責,擬再進一步將可行駛快速道路的大型重型機車(超過二五○CC)納管。重機若胎紋深度不足零點八公釐,最重將強制吊扣牌照,最快明年上路。

交通部去年起,將汽車胎紋納入定檢項目,胎紋深度不得小於一點六公釐,行駛高、快速公路胎紋深度不足的罰責,也從一二○○元提高到三○○○至六○○○元。

警政署說,今年一至七月,國道取締汽車胎紋深度不足件數多達二五二四件,顯見不少車主疏於保養維護。臨檢時也常發現,不少機車騎士明知輪胎都磨平了,仍不當一回事。但是機車沒有相關裁罰基準,無法強制要求更換,至今也沒有統計機車輪胎違規肇事的件數。

然而全國共計多達一千三百多萬輛的機車,包括七萬六千多輛大型重機。對此,公路總局表示,大型重機因可行駛快速道路,車速快,且強制定檢為車齡五至十年的重機一年一驗,十年以上一年兩驗;日前已行文交通部,建議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規則」,將重機的輪胎深度比照汽車納管。

公路總局指出,根據CNS國家標準,針對大型重機的胎紋深度定檢規範,如果低於零點八公釐,須一個月內更換輪胎並複檢;逾期未複檢或複檢不合格,則強制吊扣牌照。普通重機則在臨檢時,不合格車胎須強制更換。

中華民國大型重機經營同業全國促進會理事長陳豊運說,許多重機原廠就裝配沒胎紋的熱熔胎,貼地力更強,且重機騎士很注意車輛保養,是否需要將胎紋列管,有待商榷。

目前並未對二五○CC以下的普通重型機車定期檢驗,但在肇事、遭檢舉、路邊稽查時仍會召回臨時檢驗,若胎紋深度低於磨耗指示點,就須立即更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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