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撤回告訴或拋棄告訴權能否再提出告訴?
[打印本頁]
作者:
FIN
時間:
2013-5-17 00:04
標題:
撤回告訴或拋棄告訴權能否再提出告訴?
撤回告訴或拋棄告訴權能否再提出告訴?
告訴乃論之罪,撤回告訴之人,不得再行告訴(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八條第二項)。
惟尚未提出告訴時,即因和解而承諾拋棄告訴權者,因告訴權屬公法上之權利,個人並無處分權,倘加害人未履行和解條件,則被害人仍得再行告訴,不受先前和解時已經拋棄告訴權的影響。
來源:聯晟法網
歡迎光臨 ihao論壇 (https://www.ihao.org/dz5/)
Powered by Discuz! 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