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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過敏等13品項 將免用處方箋

抗過敏等13品項 將免用處方箋

食品藥物管理署為推動「自我藥療」計畫,將於今年六月前篩選出十三品項安全性高的處方藥,轉為指示用藥,包括抗過敏藥物、制酸劑等,民眾不需處方即可取得,但健保也可能不再給付,民眾必須自費。

食藥署藥品組長劉麗玲表示,國人就醫方便,但上醫院掛號、拿藥,經常耗費大半天,為節省民眾時間及健保資源,食藥署篩出十年以上無嚴重不良反應的十三項處方藥,預計最快年中轉為指示用藥。屆時民眾若有輕微頭痛、過敏等症狀,自行赴社區藥局後,即可在藥師指導下購買服用。

食藥署學名藥審查科長連恆榮表示,篩選出的十三品項處方藥,分為抗過敏藥、胃腸藥、念珠菌感染、口腔發炎與喉嚨發炎用藥、眼藥水等,共六大類,最多將有兩百四十種,但詳細的藥品名單尚待討論確定。

以食藥署提出的六大類處方藥為例,開業藥師柯明道指出,目前市面上使用較大宗的抗過敏藥如「艾來」,「富納寧」、眼藥水如「眼百適」、「立敏停」等,若健保不再給付,民眾自購藥品,一個療程藥價多在五十元至百元左右。

除了十三品項處方藥將改為指示用藥,食藥署也將公告,今年三月起,高達一百廿六種的「乙類成藥」可在網路上販售,包括綠油精、「小護士」軟膏等,但販售者必須是合格藥商,並向實體店面所在衛生單位登記,才得以販售,否則依藥事法第廿七條,可處三萬到十五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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